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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就今冬和明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1999-11-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发文,就今冬和明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

文件提出了今冬和明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6项主要任务:

1、全面加强村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选准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一是在保持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对比较后进的乡、村领导班子进行一次认真考核,村支部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不称职和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调整,并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二是坚持把贫困村和财务管理混乱、社会治安不好、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以及宗族势力、邪恶势力活动猖獗、封建迷信活动盛行的村,作为农村基层组织整顿的重点。三是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进一步把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建设好,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2、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采取多种措施,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县(市)委要根据培训规划,普遍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定期轮训制度,充分发挥县、乡党校和党员电化教育网络的作用。今冬明春以《农村基层干部读本》为基本教材,分层次、分期分批地集中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正确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以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要把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结合起来,为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地要用《条例》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列入整顿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条例》规定,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已经整顿过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要以《条例》规定的标准抓巩固提高,缺什么补什么。处于先进和中间状态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条例》提出的要求,使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要以《条例》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巩固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果。

4、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解决当前农村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要继承和发扬过去一些好的做法,又要不断有所创新。今冬明春,各地要对农村党员进行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教育,把农村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促使他们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农村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学习教育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结合起来,同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起来。加强在农村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5、加大乡镇党委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乡镇党委建设要按照“六好”的目标要求,着重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把增强群众观念,正确行使权力,转变工作作风,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来抓。二是认真研究解决机构臃肿、冗员过多、效率不高的问题,实行定岗、定责、定员,坚决把不在编人员精减下来。三是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乡镇干部的行为。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乡镇政府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6、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村民自治,依法选举村委会领导班子,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村委会要注重选用妇女干部。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财务公开,同时做到凡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及时公开。把村务公开与乡镇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注意总结推广县直有关部门政务公开的经验,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起来,既要维护村党支部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要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迷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农民群众,正确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文件还就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提出了几点主要措施:

(一)认真总结经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对前几年农村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成功经验,找出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摸清整建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对需要整顿的村和乡镇,继续组建得力工作队驻乡进村帮助工作,建立健全整顿工作责任制,确保整顿工作质量。要把乡、村两级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培训内容、教材、经费等问题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五好”村党支部、“六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活动,做到责任落实、目标明确、三级联动、相互促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丰富“五好”、“六好”目标的内容。

(二)坚持分类指导,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继续把后进村、贫困村党支部的整顿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具体指导。坚持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实行组织整顿和提供各种支持、帮助一并进行,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以后,要巩固扶贫成果,进一步改变贫穷落后面貌。认真研究促进中间状态和先进的乡村上水平、上台阶的具体措施。

(三)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好关键作用。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体系,县委抓全面指导,乡镇抓具体落实,县直部门抓“帮扶联带”,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完善考核制度,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一并考核。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完善部门包村制度。县乡干部普遍实行“联户帮扶”制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各级党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要改进督促检查的方法,深入到乡、村,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要认真总结推广各类先进经验,运用典型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再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后进村、贫困村的面貌有明显的变化,农村基层组织整体水平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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